
近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 “十四五” 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下称“《规划》”),《规划》明确,2025年,实现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速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同时完成4.5万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多项主要目标。
基本完成“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98.66%。
《规划》指出“十三五” 期间,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成绩显著,基本完成“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改善,截至2020年底,全省225818户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266777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如期实现脱贫;截至2020年底,全省40.46万名残疾人享有最低生活保障,7.24万名残疾人享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020年全省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分别为42.2万人和 102.5万人,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75元和235元;全省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为91.82%和97.41%。
“十三五”时期,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障政策更加完善,扎实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服务,全省累计培训残疾人18.9万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8.5万人;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2020年全省125.3万名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有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和辅助器具适配率分别达到98.16%和98.84%。
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全省实现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中阶段12年免费教育,部分地市实现15年免费教育。截至2020年底,全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为 98.66%。全面实施“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累计为3413名残疾大学生发放助学金4069.5万元。特殊教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省建有143所特殊教育学校,30万人口以上的县 ( 市、 区) 基本建成一所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
“十四五”目标: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以上,“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实现至少1人就业。
《规划》明确到2025年,农村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全面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多层次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多形式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均等化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无障碍社会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残疾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广州、深圳市残疾人事业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珠三角核心区基本实现残疾人与当地人民同步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残疾人事业实现高质量协同发展。
《规划》还确定“十四五” 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其中提到,到2025年,实现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速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实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 (户) 达4.5万。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85%以上等。
民生保障方面,《规划》提出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或个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参照单人户施保。同时明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100%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达10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达100%,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超9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90%等目标。
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方面,《规划》提出将残疾人纳入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定期研判残疾人就业形势变化趋势。推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岗位预留、定向招录等方式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供给,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属。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基地建设,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展销平台。推进残疾人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开发适合残疾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家庭手工业等项目,帮扶“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实现至少1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教育公平融合发展作为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项重要内容。《规划》提出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以融合发展为导向,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同残疾类别和等级,通过普通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 (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质量,明确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以上;加快发展医教康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到2025年,珠三角地区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持证残疾幼儿入园率分别达到90%和85%以上。同时统筹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残疾人职业教育质量。统筹布局残疾人高等教育资源,支持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招收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学院或者相关专业,增加招生总量。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帮扶力度,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