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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公布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全市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沈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政策的通知》,2025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为8073元。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6.8%调整为6%,参保人员每月缴费标准为484.38元。

请广大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时足额缴费,避免影响医疗保险待遇。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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