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广大HR来说,招聘无疑是最普通但最具挑战性的工作了吧!
都说招聘难!招聘的难不只是难在招不到合适的人选,更难在招聘过程中的各种突发情况。比如昨天刚发offer,今天老板就说不要了,HR该怎么办呢?
今天就和大家讲讲关于发放offer的相关问题。
Offer只是一张通知书? 我们首先了解下什么是offer。 Offer指“录用通知书”,表示用人单位经过筛选、面试、背调等环节,最终决定录用候选人。Offer上还会注明录用部门、任职岗位、薪资标准、汇报层级、试用期限、入职所需资料等相关信息。 表面看来,在发offer时,用人单位还没开始正式用工,候选人也没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双方此时的关系貌似十分“脆弱”。 可企业一旦想要毁约,可得小心了。因为offer可不仅仅是一张纸,而是用人单位向特定候选人发出的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要约”,一份具有法律意义的“要约”。 根据合同法,offer到达候选人后便已生效,对企业产生法律约束力。理论上,如果企业想要撤回,必须在offer到达候选人之前,将撤回通知送达候选人。但由于offer比撤回通知先发出,这一点在实际上很难做到,做到了也很难证明。所以,发出去的offer,不是你想撤回就撤回的,是有一定的法律风险的。 Offer发放前的调查 准备好offer之后,在正式发放之前,还需要做最后的准备和检查。 4 、如果企业对体格要求较高,应当注明只有在企业书面确认体检合格后,入职邀请函才生效; Offer发放后能否撤回 在现实的工作中,可能还会存在其他意外的情况,比如公司职位的调整、领导的意见变更,或者出现更合适的候选人,被录用者体检不合格......让offer发放有变。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1 、对于重要岗位,HR在发出offer前,需要对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这样可以帮助企业省掉很多未注意到的问题和麻烦;
2 、有文字明确要求候选人在指定时间内书面回复是否接受,并规定,如未在指定期限内书面回复,offer失效;
3 、明确列出企业不予录用的情况,如简历有虚假成分、未按约定日期报到或员工体检不合格等等情况;
5 、在offer中,增加一些企业文化宣传,提升雇主品牌形象;
6 、可以把入职手续等各事项以正式邮件形式表述清楚,方便入职者参照执行。
所以,offer发出去之后,能否撤回?答案是:在合法的条件下是可以撤回的。
具体如下:
根据《合同法》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那用人单位单方面毁约,会有哪些法律风险呢?
如果候选人已接受offer并且认同其条款,则offer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如果毁约,既违背诚信,也违反法律规定。
此种情况下,对于企业因毁offer给候选人带来的财产损失,企业应对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当然,如果候选人拒绝了用人单位,则offer就不具有约束力。
总而言之,别把Offer仅仅当成一张纸,它也是单位向求职者发出的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邀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