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公司可否从员工待岗生活费中代扣个人社保费用?
解答:
各地实践意见不同。
北京待岗生活费标准(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虽然可以按照最低工资的70%,但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包括个人社保公积金部分。因此北京的生活费实际上是不能再扣除个人社保费用的。
02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停产停业,安排员工待岗是否需要员工同意?
解答:
北京涉疫裁判意见中对此进行了明确。根据北京发布审理疫情期间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解答中第22条规定:疫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停工停业安排劳动者待岗的,《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并未规定此种情形下须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返岗复工,在上述情形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待岗,亦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虽鼓励协商但不宜严格要求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对劳动者的请求不予支持。
03按照政府要求员工被居家隔离14天,期间待遇如何支付?
解答: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即按照正常出勤计发。
04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需要缩减部分岗位如何处理?
解答: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企业需要缩减岗位时,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
(1)岗位撤销的原因是否系疫情,或者企业不可控因素;
(2)撤销之后岗位对应的工作内容是否不复存在;
(3)在撤销岗位的过程中,是否给员工提供其他机会。
如果无法证明岗位撤销直接原因系企业不可控因素,那么,只能通过协商解除、协商中止劳动合同,来处理劳动关系。即便可以证明系疫情或者不可抗力所影响需要撤销岗位,若业务继续存在,此时也只能通过协商解除、协商中止劳动合同,来处理劳动关系。
系疫情直接导致,且工作内容不复存在,企业已经尽到最大的努力提供其他机会,这时候按照客观情况变化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风险最小的操作。
05候选人曾患过传染病是否可以不予录用?
解答:
《就业促进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06企业人员劝阻同事戴口罩被打伤,是否属于工伤?
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属于工伤,即劝阻同事佩戴口罩是否为其工作职责(如,保安,企业疫情防控人员),若仅仅是个人看不惯或者善意劝阻,那么,不属于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发生这类事情,同时还应当及时进行报警处理。被打员工有异议,坚持要走工伤认定程序的,建议企业走工伤认定程序。
07入职登记表是否可以采集员工身体健康信息?
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企业对于采集到的信息不能随意泄露,避免因涉及隐私事宜,而引发争议。
08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需要经济性裁员如何处理?
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根据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经济性裁员在程序上要求是很严格的,需要满足以上条件。
09医护人员和有关防控人员有什么额外待遇?
解答: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10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到岗复工限制的企业员工,能否以其他企业员工休息为由主张加班费?
解答:
这类企业人员并没有延长复工期,而是需要正常工作。因此,在其他企业员工放假期间,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员工上班的,属于正常的出勤,如拒绝工作安排,不但没有工资可以领取,还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可作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