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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解除部分医药机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7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现对主动申请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1家定点医疗机构、3家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4家定点医药机构自解除协议之日起,元氏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已停止与其进行相关医保费用结算。

附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元氏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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