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社局,高新区建管局,经开区、自贸区正定片区人社局,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掌握各类用人单位的基本用工情况,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和《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决定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在全市开展 2024 年度劳动保障年度书面材料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以下称年审和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市行政区域内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均应参加年审和等级评价工作。
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4、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5、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6、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7、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8、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9、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2025 年 3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网上申报。
1、注册登录。用人单位参加年审和等级评价工作需电脑登录 “石家庄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jz12333.net),选择进入单位服务大厅页面,点击 “石家庄市劳动保障年审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系统”(以下称年审和等级评价申报系统)模块进入。首次参审用人单位需先注册。
2、填报上传提交。用人单位按照年审和等级评价申报系统提示和要求填报上传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3、审查评价。年审和等级评价申报系统按属地管辖原则,将用人单位提交的信息数据推送至相关县(市、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依据年审和等级评价申报系统信息数据,结合各平台举报投诉线索和处理结果、“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结果及舆情信息等,综合评定等级结果。
2025 年 5 月 15 日以后,用人单位可登录年审和等级评价申报系统查询并打印评价结果。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行等级制度,分为 A、B、C 三个等级。A 级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B 级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合格单位,C 级为劳动保障守法失信单位。
1、遵守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2、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处;
3、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
因劳动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 C 级所列情形的评为 B 级。
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
5、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因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公布的;
7、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有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市人社局负责年审和等级评价工作的组织和督导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年审和等级评价工作。
A 级单位:减少检查频次;优先推荐参与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优秀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人社领域评优、评先工作;未年审和未获得 A 级评价的单位不能参加评优、评先工作。 B 级单位:纳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管对象,强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指导和咨询服务,督促加强用工管理。 C 级单位:列为劳动保障监察重点检查对象,加大抽查频次,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与工商、金融、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共享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对用人单位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提升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年审和等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加大年审和等级评价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对年审和等级评价工作的认知度,提高用人单位参审参评积极性,指导本辖区用人单位应审尽审。
用人单位应按时参审,如实上传申报资料,不得隐瞒、虚报、漏报;积极开展合法规范用工情况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认真配合人社部门的抽查和复核工作。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出发点,周密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人员培训,确保质效。加强对未参审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提供虚假资料、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依法处理。
市人社局加大对各县(市、区)督导检查,并根据各县(市、区)用人单位参审率、宣传情况和抽查情况等方面进行总结通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做好年审和等级评价工作总结,总结材料于 5 月 15 日前报市人社局执法监察三科。(邮箱:sjzrsjzfjc@163.com)
年审和等级评价数据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 24 时,年审和等级评价申报系统截止时间前未收到用人单位提交的相关数据的,视为未按规定参审。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年审和等级评价业务咨询电话:
长安区:85996340 桥西区:83056145
新华区:87818852 裕华区:86579418
鹿泉区:82013456 矿区:82081233
高新区:86568097 正定县:88012705
晋州市:84319139 无极县:85588734
深泽县:69136089 井陉县:82022611
平山县:82914007 行唐县:82981421
灵寿县:82961122 新乐市:88508585
赵县:87291591 高邑县:89201979
元氏县:84620303 赞皇县:84267312
经开区:88080988 藁城区:88049639、69071007
栾城区:88030050、88033039 自贸区正定片区:88781007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