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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房金字〔2025〕1号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3〕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通知如下:

一、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一)市区每个家庭由原每年不超过22000元提高到不超过23000元;各县每个家庭由原每年不超过19000元提高到不超过21000元。

(二)无房产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另增加5000元。即市区每个家庭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28000元,各县每个家庭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26000元。

(三)无房产高层次人才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另增加5000元。即市区每个家庭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28000元,各县每个家庭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26000元。

二、增加租房提取频次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可按年提取,也可按月提取,每年提取次数不超过12次。

三、优化租房提取流程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可在市及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也可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信阳政务服务网、信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信阳公积金APP上进行全程网办。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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