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中心拟订了《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1月2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jj_zhengce@zjj.sz.gov.cn。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8号深铁置业大厦16层(邮编:51800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