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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4-10月份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参保单位:

2024年4月-10月属期的社保缴费基数差额,税务部门已经批量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业务办理要求:

1.实际缴费工资高于2024年缴费基数上限24315元的,参保单位接到税务部门通知后,请尽快到税务部门或税务大厅前台核验差额调整数据。核对无误的,参保单位可自行选择抵费或退费,退抵费工作必须在12月20日前完成。

2.实际缴费工资低于预调缴费基数下限4974元的,参保单位自愿选择是否调差,选择调差的参保单位应于11月30日前到税务大厅前台办理。

3.没有参与年初预调缴费基数的机关事业单位, 2024年11月4日起可通过“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专区”查询差额调整数据,确认无误后及时完成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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