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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打造“四好”速裁庭 守护农民工“钱袋子”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结合自身优势成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制定《工作方案》,充分发挥“速”“能”“联”的特色,依法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切实实现仲裁调处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建好工作链,速裁工作有保障。市仲裁院明确受理、调处、监督、执行各环节的具体工作措施,形成农民工工资争议调处流程的全链条。受理环节,启动农民工工资争议“绿色通道”,对欠缺非主要立案材料的案件实行容缺受理。调处环节,受理后开展要素式办案,引导双方柔性化解争议;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缩短答辩期和办案时限。监督环节,建立抽查监督和大案要案的督办机制。执行方面,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裁执衔接,常态化开展财产保全申请移送人民法院工作。

念好三字诀,速调速裁明要求。快速办理是速裁庭的本质要求,市仲裁院坚持“三优”(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三快”(快立、快审、快裁)原则实行全流程优先处置,将立案受理、文书送达、答辩期等时限缩短到3个工作日内,案件审结要求亦缩短至30日内审结。

用好数字化,服务管理双促进。一是借助信息化技术和数字化设备为边远或交通不便的当事人提供线上调解、线上庭审服务,实现农民工工资争议异地调处。二是依托福建省智慧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的智慧化管理,通过精准统计、精准管理,有效管控办案流程节点和审理周期,以信息化手段保障速裁制度落实到位。

打好联动牌,仲裁监察聚合力。将劳动监察兼职仲裁员纳入速裁庭组成人员,建立与劳动监察案件信息共享、欠薪风险预警和办案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监察、仲裁两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维护厦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1+1>2”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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