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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二孩及以上家庭支持政策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粤卫〔2023〕2号)、《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6号),为贯彻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现通知如下: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其他贷款条件及要求依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6月28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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